监督曝光
西吉: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稿件来源:固原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6-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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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马建乡庞湾村村干部擅自倒卖涉农物资问题。2017年,县农牧局安排给庞湾村9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原种96000公斤,每公斤招标价2.6元,其中政府补贴2元,农户自筹0.6元。当年4月30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义安排村会计马有不向县农牧局出具介绍信(自筹款暂欠),从宁夏佳立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运来原种12500公斤,分发给本村部分建档立卡户和非建档立卡户,实际收取自筹款3000元,运费500元,共计3500元。实际支付种子运费1200元,剩余2300元由马有不保管。因大部分群众不愿意交自筹款领取马铃薯原种,马义和马有不根据乡政府包村领导口头安排,将剩余的83500公斤原种倒卖,倒卖所得款项45083.6元。2018年5月8日,马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马有不预备党员资格,收缴违纪所得44383.6元,上缴县财政。
2.吉强镇高同村村干部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4年,高同村三组村民白某某对自家原有土坯房进行维修改造,高同村为白某某申请国家危房补助资金1.55万元,为表示感谢,白某某分别送给村党支部书记袁敬霆和村委会主任马志宝人民币1000元。袁敬霆和马志宝作为党员干部,违规收受他人财物。2018年5月25日,袁敬霆和马志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平峰镇权岔村权垴组组长徐自军虚报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2016年,徐自军在平峰镇权岔村移民安置点征地过程中,将生态移民搬迁户张某某、徐某某二人的2.4亩土地以自己名义申报征收,并违规套取征地补偿款24715元。2018年5月25日,徐自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24715元,上缴县财政。(西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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