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西吉:通报5起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典型案例
2018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真正把党的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现将近期查处的关于五起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西吉县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朱进学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问题。2011年3月,朱进学和同事郭某某、桑某某合伙注册成立了“宁夏森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20万元,朱进学担任公司法人。2014年1月,经三人商议,将“宁夏森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其亲戚尹某某。2018年4月23日“宁夏森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注销。2012年4月至2012年8月期间,朱进学以“宁夏森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名义参与西吉县林业局绿化工程招标活动,共中标4起,工程总价达608.8593万元。朱进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西吉县林业局场站管理办公室主任马孝仓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问题。马孝仓于2010年11月16日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西吉县林源苗圃”并担任法人,2011年至2012年期间,马孝仓以“西吉县林源苗圃”名义公开参与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标4次,工程总价647.819921万元。马孝仓于2012年9月11日与同事马某某、王某合资注册成立“西吉县林源绿化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其中马孝仓出资20万元并担任公司法人。2012年至2013年期间,马孝仓以“西吉县林源绿化有限公司”公开参与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标5次,工程总价1083.65233万元。马孝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西吉县交通局交通执法大队队长马汉茗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问题。马汉茗于2012年9月11日与同事马某某、王某合资注册成立“西吉县林源绿化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其中马汉茗出资10万元,马某某担任公司法人。2013年10月11日,经三人商议,“西吉县林源绿化有限公司”投资人(股权)变更到马某某弟弟马某某和王某妻子王某某名下,马某某任公司法人。2012年至2013年期间,“西吉县林源绿化有限公司”公开参与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标5次,工程总价为1083.65233万元。马汉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西吉县林业局月亮山林场场长王勤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问题。王勤于2012年9月11日与同事马孝仓、马汉茗合资注册成立“西吉县林源绿化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其中王勤出资20万元,马孝仓担任公司法人。2013年10月11日,经马孝仓、马汉茗、王勤三人商议,“西吉县林源绿化有限公司”投资人(股权)变更到马孝仓弟弟马孝川和王勤妻子王勤芳名下,马孝川任公司法人。2012年至2013年期间,“西吉县林源绿化有限公司”公开参与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标5次,工程总价为1083.65233万元。王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将台堡镇职工潘亚冒领拆迁补偿款问题。2015年8月,潘亚在集体土地将台农资城后院私自搭建活动板房并出租,并在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中参与丈量评估,冒领补偿款166296元。潘亚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所得166296元被收缴,上缴县财政。(西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