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西吉:通报3起不正确履行职责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深化以案促改,强化警示教育,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化全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现将我县2019年10月查处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的3起不正确履行职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西吉县公安局吉强派出所民警王志俊、王升及辅警李成玉、马红林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10月底,樊某某因为高利贷问题将夏某某非法拘禁在其经营的西吉县华顺商务宾馆304房间,在被非法拘禁的第四天(2014年11月1日),夏某某侄子夏某向110报警称其亲戚夏某某因经济纠纷被人控制,县公安局吉强派出所接警并指派民警王志俊、王升及辅警李成玉、马红林出警,到达现场后仅作口头了解,未作笔录和填写接处警登记表,也未将夏某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以“经济纠纷他们管不了为由”进行处置,造成夏某某被樊某某非法拘禁4日以上的严重后果。经县纪委常委会2019年8月16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志俊、王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对调至县人社局的李成玉和公安局辅警马红林二人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2.西吉县公安局吉强镇派出所民警张海文、辅警李成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5月初,樊某某伙同骆某某等人因高利贷问题,将段某某从甘肃省静宁县某村带至西吉县华顺商务宾馆404房间非法拘禁。段某某在被非法拘禁的第三天(2015年5月8日)向110报警,称其因经济纠纷被人控制,县公安局吉强派出所接警并指派民警张海文、辅警李某某出警,到达现场后仅作口头了解,未作笔录和填写接处警登记表,也未将段某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以“经济纠纷他们管不了为由”进行处置,造成段某某被樊某某非法拘禁5日的严重后果。经县纪委常委会2019年8月16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海文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对调至县人社局的李成玉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3.西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虎刚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3月27日下午,县公安局吉强派出所接到固原市110指挥中心的指令,称杜忠义被人非法拘禁。在处理此案件过程中,虎刚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公安干警,在办理樊小东非法拘禁杜忠义一案时,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的问题。经县监委委务会2019年9月21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虎刚政务记过处分。(西吉县纪委监委)